渝中区作为重庆的老城区和都市功能核心区,土地资源很有限,我们期望未来在做实平面绿化的基础上向空间绿化方向努力。”重庆市渝中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黄中强透露,重庆渝中区将率先在当地推行社会绿化奖励办法,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绿化建设。
“截至2015年底,渝中区建成区绿地总面积达648.6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9.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6.8平方米。”黄中强称,渝中区的绿化建设面临着地域狭小、土地资源贫瘠、可绿空间有限的客观瓶颈。因此,针对现状,推行社会绿化奖励办法对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据透露,社会绿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屋顶的绿化建设奖励范围和方式进行了细化。奖励范围包括已有建筑和新建建筑。已有建筑凡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和建筑结构安全,屋面权属明确、无违章搭建的屋顶绿化可纳入建设奖励范围。新建建筑超出指标审批部分、无违章搭建的屋顶绿化可纳入建设奖励范围。
在奖励方式方面,分为公用建筑奖励和非公用建筑奖励。对在公用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建设的单位实行全额奖励,对在非公用建筑实施屋顶绿化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布置形式,按照屋顶实际栽植面积实行差额建设奖励,其中草坪式奖励每平米100元,组合式奖励每平米150元,花园式奖励每平米260元。
办法还新增了对容器式墙体绿化的奖励内容。黄中强说,“容器式墙体绿化作为新型的绿化方式正在兴起,有着不受地面面积限制的优势,按照实际覆盖面积进行建设将奖励每平米200元。”同时,为了更加符合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要求,办法取消了争创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的奖励,并取消了捐树、捐款、认养等款项。
黄中强介绍,社会绿化建设奖励为一次性奖励。单位或个人可在施工前到所辖街道办事处进行方案备案和提出奖励申请,施工完成并经过一年养护期后,由所辖街道办事处与渝中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共同组织验收并发放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