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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双眼备战“双11” 理性消费不贪便宜血拼

  2015-11-10 来源:  
 

 

  擦亮双眼 备战“双11”

  第7个“双11”明天就来了。比物流、玩预售、拼价格,今年“双11”的火爆气氛比往年来得更早、更猛烈一些,但面对频繁的打折、促销、历史低价,网购达人纷纷现身说法,各路消协发改委工商局也出台政策、发布案例,提醒大家理性消费。小编也希望各位“剁手党”在“买、买、买”大潮中,做一个网购“精明党”。

  怎么购物?

  理性消费 不贪便宜血拼

  今年“双11”前夕,北京市消协通过北京消费者微信和消费者网征集“双11”消费者最想说的话,受到广泛关注。根据前期征集到的线索以及往年“双11”后投诉增多的情况统计,昨天,北京市消协发布“双11”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慎重支付,并注意保留好购物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双11”网上促销商品繁多,各种价格优惠让人眼花缭乱,一不小心就可能购买了很多非必需品。消费者可以提前列好购物清单,并留意好近一段时间的销售价格,避免被卖家先提价再打折的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

  家电、家具等贵重、大件类物品,可以到实体门店亲自体验后再订购。生鲜等保质期较短的食品或急用物品,建议避开“双11”物流高峰,以防耽误使用。

  货比三家 选择正规商家

  消协提醒,参加“双11”活动的商家良莠不齐,个别不良商家可能趁机抛售库存或滞销产品,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在选购时要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特别是其他消费者对商品的评价,不要被促销价格、图片、宣传等蒙弊,还可以通过查看商家信誉、评价等综合信息来选择售后服务佳的商家,远离退换货手续复杂、退款拖延、售后态度差、拒不承担“七日无理由退货”等问题商家。

  北京晨报记者 岳亦雷 陈琳

  咋选快递?

  物流不添堵 网购更舒心

  今年“双11”,快递会不会掉链子?依托首都机场的优势,顺义区聚集了顺丰速运、宅急送等近百家物流企业。2011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顺义法院共受理物流类纠纷347件,主要涉及公路、航空、货运代理、多式联运和联合运输等多类合同纠纷。昨天,顺义法院就此提醒物流企业以及客户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物流

  首先 简化流程与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效率;

  第二 规范合同与运单内容,避免出现争议;

  第三 注意防范用工风险,减少劳资纠纷;

  第四 谨慎选择保险种类,确保货损发生有保障;

  第五 配合落实法规政策,加快推进行业优化;

  第六 提升整体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客户

  首先 尽量避开物流高峰,选择优质物流服务;

  第二 详细填写各项信息,仔细阅读格式条款;

  第三 贵重物品主动保价,定期查看物流信息;

  第四 验货步骤不可省略,保存证据预防风险。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如何维权?

  保留凭证 方便事后维权

  消费者网购下单时最好保留下单截图、与卖家聊天记录等,并保留好相关支付信息,订单确认信息。消协表示,交易证据包括交易商品编号、商品图片和介绍、交易时间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消费者可通过电子截图、电子摄录、纸质打印等方式留存,并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

  慎重支付 选择可靠支付

  随着支付方式、支付渠道的增多,不法分子诈骗伎俩不断翻新。消费者要增强安全支付意识,切勿轻信他人的付款要求、网页链接或扫入二维码等。付款前要认真核查网址、电话、工商执照、ICP备案号等信息,选择正规的、交易环境安全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千万不要向网站提供的个人账户转账汇款,避免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

  依法维权 有问题及时举报

  消协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现购物网站涉嫌欺诈,或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向消费者组织投诉;如有涉嫌诈骗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北京晨报记者 岳亦雷 陈琳

  谁来监管?

  工商总局全面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工商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提出加强事前规范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格局。

  “依法管网” 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完善案件查办机制,依法查处各类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遏制侵权假冒、刷信用等违法行为,完善消费维权措施。加大对网络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诋毁他人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信用管网” 鼓励网络经营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更好地落实网店实名制。在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和抽查制度中完善涉网经营信息相关内容,逐步建立网络经营者信用档案。

  “协同管网” 建设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打通条线、地区间“诉转案”通道,将消费投诉举报作为网络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督促、引导网络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落实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消法新规定,健全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据新华社

  网购十大价格“猫腻”

  “双11”大战即将开启,市发改委提醒市民朋友,在网上消费购物的同时,应看紧自己的钱包,小心遭遇网络销售价格欺诈。此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昨天,市发改委结合日常检查案例,发布了《价格提醒书》的详细解读,向市民发布了十大网购价格欺诈或价格行为不规范的“猫腻”案例。

  虚构原价

  提醒书: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未销售过的商品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

  案例:某电商销售九阳电饭煲,网页标示“ 8.15 10点全球首发 原价:1299 首发价:699”。经查,该商品2014年8月15日第一次上架销售,原价1299元此前并未交易过。

  不履行价格承诺

  提醒书: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案例:某电商销售诺奇棉衣,网页标示“男士立领短款棉衣 秋装特惠:满499减100 26号开始!售价:¥499.00”。消费者按499元下单后,商家并没有按照上述承诺减100元。

  虚假打折

  提醒书: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

  案例:某电商销售男款商务T恤衫时,网页标示“3折清仓 现售价:228元/件”。按现售价228元和3折计算出打折前价格为760元。经查,该款商品本次打折促销活动前的原价为228元,属于虚假打折。

  诱导交易

  提醒书:经营者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

  案例:某电商销售男装,网页标示“2014新款 男士男装 卡其色 全国包邮最后一天!!!明天涨价158!速速抢购现售价:¥128.00”。经查,上述广告宣传连续5天出现在网页上,实际并未涨价。

  价格无从比较

  提醒书:经营者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标示“清仓价”、“全网最低价”、“零利润”等,但价格表示不真实、不准确。

  案例:某电商销售商品,网页标示“艾莱依羽绒服 专柜正品 清仓特价 现售价:¥767”。经查,“清仓特价”促销活动时限为2014年10月8日至20日,该款商品10月8日之前没有销售,特价767元无从比较。

  未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

  提醒书: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依据。

  案例:某电商销售POLO男士T恤衫,网页标示“售价:¥288 ¥588”、“ 售价:¥288 参考价:¥588”或者“售价:¥288 市场价:¥588”,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

  低标高结

  提醒书: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

  案例:消费者在某电商购买联想笔记本电脑,看到网页标示价格3899元/台,提交订单后,实际支付价格变为3909元/台,结算价格高于标价。

  含糊标示附加条件

  提醒书: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

  案例:某电商销售儿童玩具套餐,网页标示“套餐价格:108元 包邮”。经查,此款玩具套餐在线支付包邮,货到付款不支持包邮。但是,“货到付款不支持包邮”没有在商品销售页面标示。

  模糊标示赠品

  提醒书:经营者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案例:某超市销售红酒,促销宣传“买一赠一”。经查,“买一赠一”是指买一瓶红酒,赠开瓶器一个,属于未如实标明馈赠物品的品名。

  谎称降价

  提醒书: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谎称降价,诱骗他人购买。

  案例:某电商销售空气净化器,网页标示“价格¥999.00元”,促销信息栏标示“限购:直降¥2981.00”。经查,该商品此前一直卖999元,实际并未降价。

  红包别瞎点 小心遇诈骗

  “双11”前,各种优惠信息和现金红包等一大波“豪礼”在微信、微博中疯传,让人目不暇接。然而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这些看似诱人的一个个“红包”背后,却极有可能是为骗取用户信息的陷阱。与此同时,个别不法分子也可能借着发货量大的幌子,对消费者进行诈骗。

  虚假红包迷人眼

  消费者袁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网购族,近一段时间,他发现不少微信群里都在“疯传”各式各样的红包。“一些是写着什么‘双11’电商现金红包派送,还有的是一些网络公司派发的红包,基本每天都有人在群里发这种链接。”袁先生说,这些红包大都还有一定要求,比如用户转发到一定数量才可兑换现金。

  不过,当袁先生点击其中一个红包的链接时,却发现页面上方和下方还打着两条闪烁的小广告,看上去不像正规活动。“这个页面要输入姓名、电话,再点击又弹出来一个页面,要输入支付宝账号。”这让袁先生警惕起来,及时停手。

  没过多久,当袁先生再次点击进这个红包页面,发现页面写着“该网页包含虚假红包内容,被多人举报,已停止访问”。“幸亏当时留了个心眼,这要把所有信息一股脑都告诉他们,肯定就上当了。”

  谨防“卡单”式骗局

  商家在“双11”期间的发货量相较于平时都会急剧增长,而一些不法分子也看中这个机会,打出“卡单”、“掉单”或者“无货退款”等旗号,试图从消费者的手里套出银行卡信息。

  消费者韩女士近日就遇到了这种糟心事。她在某电商网站购买了一件T恤后,没过多久就接到一位自称是网站客服的人打来的电话,对方准确报出她的个人信息。“他们说网站有故障,导致支付没成功,需要退款后重新下单。”韩女士半信半疑地到购买页面核实,发现订单状态确实显示“尚未发货”,韩女士就信以为真,点击进入了对方发来邮件的链接,这个页面和她购物的电商网站一模一样,她按要求输入银行卡信息后,卡内的5万余元被陆续转走。

  提示:红包轻易别点 遭遇诈骗立刻投诉

  对于网上的红包乱象,支付宝通过官方微博提醒消费者,如果有人在微信里发来“双11”现金礼包链接,千万不要点开。因为它是以“分享给好友并填写个人信息可免费领取礼品”为诱饵,骗取用户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也通过“平安北京”微博提示三类红包千万别碰:一,领取红包时,要求输入收款人的信息,比如姓名、手机号、银行卡号,这种很可能是诈骗。事实上,正规的微信红包点击就能领取,自动存入微信钱包,不需要繁琐地填写个人信息。二,朋友圈分享的红包,比如送话费、送礼品等,这种红包涉嫌诱导分享和欺诈用户。三,跟好友合体抢红包,比如要求达到一定金额才能提现。市消协则提醒消费者,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应及时举报或投诉,如有涉嫌诈骗犯罪,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北京晨报96101热线新闻

  记者 黄晓宇

  线索:辰先生

  北京晨报记者 王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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